顧問指海泰號應重返轉左前航向
前年國慶南丫海難39人死亡,2名肇事船長被控誤殺案續審。
海事顧問John Third指,當晚南丫4號與海泰號處「交叉相撞」危機,根據海上避撞規則,「讓路船」南丫4號須轉右避撞,「直行船」海泰號須保持航線不變。他指當晚海泰號錯誤地轉左,南丫4號仍繼續轉右,是符合規則的作為,因為「就算另一艘船做錯,佢仍然係規則下所指嘅讓路船」。
相反,海泰號轉左時應保持適當瞭望,如海泰號知道與另一艘船處「交叉相撞」局面仍繼續轉左,即可視為犯錯。Third認為海泰號當時的正確做法應是重返轉左前的航向,並一直維持該航向。
法庭記者:廖卓怡
海事顧問John Third指,當晚南丫4號與海泰號處「交叉相撞」危機,根據海上避撞規則,「讓路船」南丫4號須轉右避撞,「直行船」海泰號須保持航線不變。他指當晚海泰號錯誤地轉左,南丫4號仍繼續轉右,是符合規則的作為,因為「就算另一艘船做錯,佢仍然係規則下所指嘅讓路船」。
相反,海泰號轉左時應保持適當瞭望,如海泰號知道與另一艘船處「交叉相撞」局面仍繼續轉左,即可視為犯錯。Third認為海泰號當時的正確做法應是重返轉左前的航向,並一直維持該航向。
法庭記者:廖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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