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 題: |
港府應制定《好撒馬利亞人法》 |
正方學校: |
崇真書院 |
正方同學: |
孫嘉怡(主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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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漢庭(第一副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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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浩揚(第二副辯) |
反方學校: |
德雅中學 勝 |
反方同學: |
吳鈺婷(主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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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祖琦(第一副辯) 最佳辯論員 最佳交互答問辯論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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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慧林(第二副辯) |
正方崇真書院開辯時指出不少地方如歐美國家、台灣、日本等都已實施《好撒馬利亞人法》,目的是保障向傷病者作出急救的施救者,以避免施救者因傷病者的傷亡而遭到民事追究,從而鼓勵市民對傷病者施以援手。本港制定此法不但可以減低公眾因施救失敗而負上責任的顧慮,又可增加傷病者得到及時救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