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內地婦洗2.4億黑錢候判

2015-01-07 (12:56)
       祖籍江蘇的內地女子高愛玲(40歲),08年起來港開設多個銀行戶口,至2012年間協助在內地干犯傳銷詐騙案入獄的丈夫處理2.4億元犯罪得益,她今在高等法院承認14項洗黑錢罪,法官押後至本月14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94年與丈夫結婚後無再工作,丈夫向她表示款項來自滙款代理,她亦以為款項是丈夫給她用的錢,於是用作購買銀行產品及人壽保險。被告轉款的手法沒有意圖掩飾,所有交易均可清楚追溯到。被告與丈夫09年遭內地公安拘捕,其後被控窩藏罪犯,入獄1年10個月,出獄後她來港得悉部份戶口因太耐沒有交易而不能使用,於是將款項在戶口間互相調動。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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