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肉炸彈」案兩漢還押候審
兩名男工聲稱為食野豬肉,自製「鴨肉炸彈」置於獅子山郊野公園,意圖獵殺野豬,豈料誤傷到公園餵飼流浪狗的男護士及女義工,其中男護士被炸傷手指,至今仍然留院。兩男今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本週五進行警方認人手續。2人均需還押候審。
任職地盤科文、首被告何國輝(53歲),而次被告陳新(55歲),報稱搬泥工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於11月29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物品,即外層用鴨肉包裝、內有紅色尼龍繩包扎的爆炸品。
控方於庭上反對2人擔保,認為會對公眾構成危險。警方於二人家中雪櫃找到疑似野豬肉,及於次被告家中找到5個獵捕器。
法庭記者:蘇曉欣
任職地盤科文、首被告何國輝(53歲),而次被告陳新(55歲),報稱搬泥工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於11月29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衛奕信徑,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物品,即外層用鴨肉包裝、內有紅色尼龍繩包扎的爆炸品。
控方於庭上反對2人擔保,認為會對公眾構成危險。警方於二人家中雪櫃找到疑似野豬肉,及於次被告家中找到5個獵捕器。
法庭記者:蘇曉欣
所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