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成立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
律政司宣布成立法律樞紐空間分配委員會,以考慮將中環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空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的機制。
為配合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的政策目標,政府將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提供一些空間,以及在終審法院遷出後把整幢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將遷至前中區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和部分西座的律政司辦公室,該處將成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個法律樞紐。
委員會將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關界別的非官方委員,以及民政事務局、建築署和律政司的代表。委員會任期兩年,直至2016年11月30日。
為配合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地位的政策目標,政府將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提供一些空間,以及在終審法院遷出後把整幢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給予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將遷至前中區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和部分西座的律政司辦公室,該處將成為在香港中心地段的一個法律樞紐。
委員會將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法律界、商界和其他相關界別的非官方委員,以及民政事務局、建築署和律政司的代表。委員會任期兩年,直至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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