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 題: |
港府應立法規管光污染 |
正方學校: |
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 勝 |
正方同學: |
施為城(主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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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潤芝(第一副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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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豪(第二副辯) 最佳辯論員 最佳交互答問辯論員 |
反方學校: |
德望學校 |
反方同學: |
馬曉晴(主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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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穗欣(第一副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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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軒芝(第二副辯) |
正方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指出,香港光污染嚴重,年前推出的《戶外燈光約章》屬自願性質,參與商戶數目不足。因此立法規管有兩大逼切性。首先,光污染已對居民造成嚴重身心傷害;其次,政府為解決光污染推出的自願《約章》,無法吸引足夠商戶共同應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