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遊行裁定要有一百糾察
民陣將於2月1日舉行大遊行,但不滿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部分條件,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聆訊29日召開,委員會裁定不反對通知書要求民陣安排100名糾察的條款合理。
警方堅持民陣需安排100名糾察,但代表民陣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民陣只能找到50至60名糾察。不過,委員會最終裁定有關的條款合理。委員會主席阮雲道指,民陣申請的遊行人數達5萬人,每名糾察要監察500人。
警方堅持民陣需安排100名糾察,但代表民陣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民陣只能找到50至60名糾察。不過,委員會最終裁定有關的條款合理。委員會主席阮雲道指,民陣申請的遊行人數達5萬人,每名糾察要監察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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