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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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索取利益案官透露將即時收監

2015-01-27 (13:18)
       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探員在調查一宗詐騙案時,與案中被捕的汽車貿易董事成為朋友,後得悉董事有從事收賬事宜,更應其要求替他擅自進入警務處及運輸署電腦系統,查閱5名人士的案底及個人資料,再將這些資料洩露予董事,又指示另一名警員替他查閱有關資料,從而獲得維修汽車的1萬元折扣「著數」。
      
      已被停職的警員鄭智遠(36歲)日前於區域法院承認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3罪,律師指他已婚,並育有兩名年幼子女,在案中認罪顯示其願意承擔責任。惟律師需要預備案例,故押後至明天再行求情。被告期間雖續准許保釋,但法官明言判其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
      
      案情指被告98年加入警隊,於09年調查一宗詐騙案時,認識案中董事鄭啟東,並將鄭拘捕及與鄭進行警誡會面,其後兩人成為朋友,及得知鄭有從事收帳事務。
      
      於12年11月至13年1月間,被告應鄭要求在警務處及運輸署的電系統中查閱5名人士的定罪紀錄及個人資料,又指示一名警員進行查閱,隨後透過電話或Whatsapp向鄭洩露有關資料。案中被洩露資料的人士陸續收到追債的電話及紙張。
      
      被告及後透過電話向鄭索取一筆2萬元貸款,但鄭並沒有給予。在12年12月,被告要求鄭替其維車輛,在車輛維修完後,鄭給了被告一張1萬1千元的發票,但指被告只須付1千元便可。被告認為他曾協助鄭,故接受鄭的維修折扣。
      
      於13年1月21日,被告遭拘捕,警誡下承認犯事。
      
      法庭記者:鄭創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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