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龍角散」司法覆核押後裁決

2015-01-22 (13:06)
       日本治喉痛產品「龍角散」的香港代理,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衛生署的回收令,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
      
      衛生署一方陳詞指,署方只要有理由相信產品屬於未經註冊的中成藥,便可指令回收,因為負責巡查的職員沒有可能帶備儀器及工具,即場化驗產品的成份,而且有懷疑便可回收才能有效地阻止產品在巿面流通,任何未經註冊的中成藥因為事前未經過檢測及驗證,包裝上亦未必列出法例所規定的資料,例如劑量及副作用等等,故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必須下令回收。
      
      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裁決。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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