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旗案終院拒古思堯上訴
社運人士古思堯和社民連成員馬雲祺,前年4月遊行抗議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時企圖焚燒區旗,早前被裁定企圖侮辱區旗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及社會服務令230小時,之後上訴獲分別減刑至入獄兩個月緩刑1年及11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未能推翻定罪。
2人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終審法院的的許可,指區旗法縮窄巿民保持意見的自由,屬於違憲,但即時被法官拒絕。
法庭記者:彭嘉賢
2人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終審法院的的許可,指區旗法縮窄巿民保持意見的自由,屬於違憲,但即時被法官拒絕。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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