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涉欺詐55萬醫療保險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投保人,控告他涉嫌向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多次遇到意外,在內地一間醫院分別留醫,詐騙有關保險公司醫療保險賠償共約55萬元。
李國鳳,58歲,大廈管理員,於昨日被控21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先後向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購買12份醫療保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3月25日至2012年12月28日期間,向該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他4次連續18日或19日在深圳羅崗醫院留醫,留醫共73日,並訛稱招致醫療費用。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該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或其保險代理人向他支付共約55萬元的賠償。
李國鳳,58歲,大廈管理員,於昨日被控21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先後向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購買12份醫療保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1年3月25日至2012年12月28日期間,向該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他4次連續18日或19日在深圳羅崗醫院留醫,留醫共73日,並訛稱招致醫療費用。
被告涉嫌意圖詐騙而誘使該8間獲受權保險公司或其保險代理人向他支付共約55萬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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