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審議廣告法修訂禁煙
2014-12-22 13:29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審議廣告法修訂草案,計劃全面禁止煙草廣告,禁止廣告商在媒體及公共場所標示煙草廣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向人大常委會建議,修改廣告法內容,包括加強限制煙草廣告,除了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章、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移動通信網及互聯網等媒體,發布烟草廣告,亦禁止在公共場所、醫院、學校一帶範圍,以及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煙草廣告。
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出的煙草廣告,不可以出現吸煙形象,亦不可以鼓吹吸煙行為,更加要在廣告中,清楚標示吸煙危害健康。
法律委員會指出,除了煙草製品售賣點及生產者,可以張貼獲當局批准的煙草廣告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廣告都被禁止。
委員會表示,虛假廣告欺騙及誤導消費者,影響廣告業發展,損害社會經濟秩序,建議加強問責及加大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