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起訴官員廠商12人
2014-12-18 13:23
在台灣,高雄地檢署18日決定,就高雄氣體爆炸案起訴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高雄市政府養工處長趙建喬等12人。不過,檢方認定高雄市政府無刑事責任。市長陳菊表示尊重,但罹難者家屬不滿,批評檢察官睜眼說瞎話。
檢方認定李長榮化工破管導致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將李謀偉、大社廠廠長王溪州、值班組長蔡永堅、工程師沈銘修、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等6人,及華運公司領班黃建發、工程師陳佳亨、控制室操作員洪光林等3人,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
另外,檢方也認定當年監工的市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邱炳文、副工程司楊宗仁、幫工程司趙建喬(現任市府養工處長)等3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事發於7月31日深夜,疑因李長榮化工和華運公司間的丙烯輸儲管線破洞液壓異常,仍繼續輸送丙烯,引發大規模爆炸,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