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終審維持囚4年
2014-04-11 09:46

       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及教育平權的內地維權學者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判監4年。
      
      今早法院外保安明顯加強,數十架公安車及大批警員在場巡邏戒備,附近約一公里範圍街道,架起封鎖線,禁止人及車進入。
      
      法院宣判時指出,一審已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所以駁回許志永上訴。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許志永多年來致力民間維權。3年前發起「新公民運動」,提出官員公開財產及外省考生教育平權等訴求;去年7月被刑事拘留。當局指許志永受知名投資人王功權指使,設立教育平權項目,多次煽動家長赴教育部聚眾滋事,至今年一月底被判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