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年內停批新煤礦
2015-01-27 15:30

       山西省政府公布《關於深化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表示在五年內不再審批建設新的煤礦項目,包括露天煤礦。山西省政府在《意見》中指出,山西省現時煤炭管理體制存在行政干預過多、審批事項繁雜,部門多頭管理、監管方式落後,市場機制不完善、權力監督不健全,政企政事不分、權力設租尋租,甚至官商勾結、滋生腐敗等諸多問題,影響到山西省煤炭工業的可持續發展。《意見》提出,在2020年前,原則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資源,嚴格控制煤炭產能。指除目前在建礦井投產新增產能,以及對現有少數生產條件好的礦井重新科學核定產能外,一律不再增加新的產能。且除「關小上大、減量置換」外,全省不再審批建設新的煤礦項目,包括露天煤礦。同時停止審批年產500萬噸以下的井工改露天開採項目。山西省政府同時提出,要公佈權力清單。各涉煤部門都要依法依規向社會公佈本部門的涉煤權力清單,列出明確的行政審批和許可事項,規範權力界限。今後需調整和增加涉煤行政審批、許可事項時必須履行嚴格的報批程序。(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