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允許險企發資本補充債券
2015-01-23 10:51

       人民銀行與中保監聯合發文,允許保險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有業內人士指,資本補充債券相關規定的出台,將有利於保險公司進一步豐富資本補充工具。文件指出,資本補充債券是指保險公司發行的用於補充資本,發行期限在五年以上(含五年),清償順序列於保單責任和其他普通負債之後,先於保險公司股權資本的債券。文件又規定,保險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不得相互認購資本補充債券;同一保險公司的子公司之間不得相互認購資本補充債券。保險公司要申請公開發行資本補充債券,需符合連續經營超過三年;淨資產不低於10億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的條件。中保監負責人指,推進保險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有利於拓寬保險公司資本補充渠道,提高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