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賄案】郭炳江被判囚5年罰50萬
2014-12-23 11:14

       許仕仁等4人貪污案今日宣判,法官麥機智開始宣讀判詞,指郭炳江一條串謀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量刑最高7年,控罪涉及將賄款交給政府第二把交椅,其間使用迂迴方法,使調查艱難及須時長。
      
      法官表示,沒有質疑郭炳江是一名良好及真誠的人,在工作方面因多年的努力而取得良好聲譽,因此對郭炳江採取6年監禁起點加額外罰款,以對其他有可能受引誘作這類行為的人起阻嚇作用。最終決定將郭炳江判監5年,罰款50萬元。(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