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禁地區自行製定稅收優惠政策
2014-12-09 10:32

       國務院公布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文件,提出禁止地區自行製定稅收優惠政策,同時保障國有資產不得以低價轉讓。指示地區嚴格執行現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管理制度。文件強調,所有稅收優惠政策,都需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不得自行製定稅收優惠政策,取消地區違規向企業,實施財政獎勵或補貼,且企業不得以低於統一規定費率繳費。文件亦保障國有資產,提出嚴禁以低價轉讓國有資產、國有企業股權以及礦產等國有資源,或以優惠價格、零地價的方式出讓土地。國務院要求各地區,全面清理已有的各類稅收等優惠政策、對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協議、備忘錄、會議進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數,確保沒有遺漏。通過專項清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優惠政策一律停止執行,並發布文件予以廢止。(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