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僱主黃昏後不准打擾僱員  
2014-04-11 15:15

       法國數碼及科技界多家大企業的資方和工會剛剛簽署一項協議,規定公司僱主在僱員下班後,每天黃昏6時過後不得聯絡僱員,而僱員也有權合法地拒接老闆的電話及電郵,讓他們可以好好享受家庭生活,不再受工作纏擾。
      
      在目前的法例下,法國人只需每周工作35小時,其餘133小時屬於休息時間。總統奧朗德的政府在兩年前執政後,更把退休年齡降低兩年。
      
      此外,受薪僱員還擁有6周有薪大假,以及非常寬鬆的病假和罷工權利。種種惠及受薪人士的政策,令法國被形容為歐洲最懶惰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