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導師涉非禮7歲女生明續審
2015-01-26 17:52

       年約25歲的兼職小提琴導師,涉於去年6月21日在屯門的一間音樂中心內3度觸碰7歲女學生的私處,女童下堂後向母親投訴被揭發。被告鍾震南被控一項非禮罪名,今在粉嶺法院審訊,分別有4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包括受害人女童「X」、女童母親、琴行老闆及琴行女導師,案件將在明天續審。
      
      辯方大律師戴昭琦盤問受害人母親時質疑其口供的可信性,因她在警局落的口供並沒有紀錄非禮的次數,及竟將被告用作非禮的「右手」稱為「左手」。政府的化驗所報告亦顯示受害女童當天所穿的短褲和上衣,血液及精液樣本皆呈陰性,而DNA亦不能顯示與被告有關。
      
      琴行東主李詠琴(音譯)在庭上供稱時指,琴行的教室採用玻璃間隔,加上房門透明度高,家長可望到內裏情況。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