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警待法援搵大狀案件延至明訊
2015-01-22 15:47

       案發時駐守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的探員鄭智遠,涉嫌兩年前向一名黑底「放數佬」索取及收受3萬元利益後,指示一名軍裝警員替他在警方電腦內攫取5名人士的個人資料及刑事記錄,以及在運輸署電腦翻查一部車輛的登記資料,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原定本周一在區域法院開審,但被告在最後一刻卻「炒了」法援處的代表大狀,主審法官沈小民應控方要求下令被告須支付7千元訟費給控方,案件今再提訊,被告表示未能找獲私狀,故法官下令法援重新再代表被告,案件延至明天以候法援安排臨急搵大狀的情況。
      
      被告探員鄭智遠(36歲),為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探員,現被停職。共被控19項罪名發生於2012年至13年期間,包括身為公職人員索取及接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使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取用電腦而獲取利益。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