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認隱瞞借貸還柙候判
2015-01-21 13:20
曾任職警察的中年漢,於13年5月至9月期間,隱瞞自己的貸款紀錄,先後向4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誘使對方向其批核超過14萬元貸款。他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還柙候判。
被告黃國權(47歲)透過律師求情指,他負債超過150萬,前年已申請破產,因本案令他在警隊的聲譽受損,故於前年離職,現任建築技工。他解釋因為弟弟沉迷賭博,經常被人追債,他已幫弟還款3至40萬,承認犯案為弟還債,現感後悔及愚蠢。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2月4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法庭記者:鍾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