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籲佔領人士離開
2014-12-15 14:05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以下午2時為期限,要求佔據立法會大樓外廣場及示威區的示威者立即帶同自己的私人物品離開,不得再在現場逗留。
      
      工作人員由2時起,會給予1小時讓佔領人士收拾物品離開,秘書處接著於下午3時展開清場行動。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若示威者威脅到立法會工作人員的安全,便會請警方介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