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兩被告或撤控 
2014-12-12 13:06

       旺角彌敦道的臨時禁制令訴訟,被告吳定邦及霍偉邦的代表律師指原訴一方本應於上月8日送達申索陳述書,惟至今仍未派發。原訴申請寬延期限,聆案官最終發出有條件命令,若原訴於今日起28日內仍未能送達申索陳述書,對吳及霍的控告則會被撤銷。因首被告(包括所有佔旺者)沒代表律師,故命令只針對吳霍二人,而不包括首被告。
      
      其中吳的代表律師庭上指,於本月3日去信原訴一方,指對方未有在限期內送達申索陳述書。原訴代表律師回應他有其他業務及外遊。之後又指在禁制令發出後,忙於與政府部門開會。吳的代表律師指這些不是合理理由,即使給予原訴延期,亦不應多過7日。
      
      聆案官考慮到聖誕及新年假期,最終下令原告若於今日起計28日內仍未能送達申索陳述書,對吳及霍的控告會被撤銷。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