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辯方指不能盲從避撞規則
2014-12-10 11:57

       前年國慶南丫海難39人死亡,2名肇事船長被控誤殺案續審。代表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的資深大律師金貝理指,雖然避撞規則列明兩船如有相撞危機時,應該轉右避開,但不能一成不變地盲從規則,應視乎實際情況應用和應變。
      
      金指出熟悉案發一帶的航海者,一定知道從北向南、亮著黃色快閃燈的快速渡輪,包括海泰號,會左轉駛入榕樹灣。而兩船當時有一段距離,南丫4號亦有很大的海上空間「走盞」,讓它選擇採取甚麼行動。認為即使南丫4號不根從規則,與海泰號一同轉左,亦沒有人會批評。海事專家張漢義同意她的講法。
      
      金又指雷達數據非完全準確,不能知道兩船實際位置。認為南丫4號有可能與背後防波堤的霧燈的光速融合,令海泰號對南丫4號的瞭望造成困難。張回應有可能,但只要南丫4號不在光速範圍,海泰號便可清楚看到它。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