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指電力利潤管制協議不利用戶
2014-12-04 13:17
消委會4日發表香港電力研究報告,指香港有需要改革電力市場的規管制度,報告指利潤管制協議對消費者不公,建議以漸進及綜觀的方式檢視及改革香港電力市場。
報告指,現行管制計劃協議下的市場架構及規管,容許兩間電力公司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賺取高回報的「准許利潤」,將商業風險不合理地轉嫁至消費者,對消費者不公平。報告認為這需要改變,才能促進發電燃料的組合更多元化,包括引入天然氣、增加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能源的應用。
消委會指,若政府選擇在電力市場上引入競爭,公平進入供電網絡是開放市場的關鍵一步,確保新加入者可在不受歧視的條件下進入電網。
報告認為發電市場源頭開放,長遠能為本地消費者提供一個多元化的燃料組合,以確保燃料供應充足及穩定價格。而在配合開放市場的同時,政府亦可研究擴大天然氣管道連接的可行性及經濟效益,以用於小型氣燃發電設施,例如可讓大廈用天然氣作小型發電。
報告又認為,向內地南方電力公司購買電力亦是另一個可行的供電來源,只要有優惠的國家政策,及政府之間的緊密合作,便能清除諸如供應短缺和能源潔淨等問題。至於建造新核能設施,則存在投資成本上升和相關的超支問題,及投資的回報期太長等不明朗因素。
報告又指, 根據海外經驗,開放零售電力市場只會令更多的利益向商業用戶傾斜,而非住宅用戶。基於香港有限度的競爭,及受制於地理上相對較小的市場,認為香港不應開放這方面市場。
報告提出,使用多元化的燃料來源,包括天然氣、可再生能源、核能,及生物能源等,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均有其效能。
報告建議全面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在能源政策及市場規則發展當中,提升消費者的參與,改革現行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協議。報告同時建議政府成立「能源管理局」,處理能源市場及處理開放市場和燃料供應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