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指岑敖暉等4人限制條件是必要
2014-12-01 11:47

       因涉嫌阻撓警方清場被捕的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人民力量執委譚得志(「快必」)、報稱售貨員的盧彥均及報稱錄音師的張家恆,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等罪,獲准保釋但被禁止踏足旺角上海街、登打士街、花園街及旺角道圍成的四方形地帶。4人今在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代表4名申請人的大律師潘熙指出裁判官定下保釋條件時,並沒有說明原因,亦沒有證據指4人會在保釋期間犯事。
      
      律政司回應指由上月25日執行禁制令至昨天下午,警方在相關範圍已拘捕了212人,被捕人士分別干犯不同種類的控罪,包括非法集結、拒捕等,且在不同路口有大規模的障礙物。律政司又指考慮到這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公眾事件,對4人的限制條件是必要的。
      
      法庭記者:鄭創思、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