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佔旺區圖縱火還柙候判
2014-11-24 11:44
自稱要「教訓製造麻煩人士」的四旬無業漢,早前帶同兩樽天拿水到旺角佔領區,並將其中一樽擲到地上,打破玻璃瓶釋出天拿水,更拿出打火機,聲稱要「大家一鑊熟」。無業漢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案件押後至12月8日,先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精神科報告後再判刑,期間還柙。
被告馬希郁(45歲),北京出生,96年來港生活。控罪指被告於10月22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企圖在街上縱火。
求情時律師讀出被告自撰的求情信,聲稱案發當日曾喝酒,從新聞看到佔領人士漠視法院發出的禁制令,繼續堵路,因此欲自行清場,但又沒法憑一己之力清場,故拿「小小天拿水清理垃圾」,希望嚇走示威者。
法庭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