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創辦人破產期延長18月
2014-05-09 11:32
已結業的本港首間廉價航空公司甘泉航空,創辦人李卓民與妻子黃慧恂因欠下4億債項,09年被頒令破產,4年破產期原定去年8月底屆滿,但破產信託人指二人於破產期間沒有與信託人充分合作,沒有自動交出在美國的資產及延誤披露銀行月結單等等,故申請延長二人的破產期。
高等法院聆案官今裁定二人於破產前後確實沒有與信託人合作,下令將李卓民的破產期由去年8月30日開始延長多18個月,黃慧恂則延長多15個月,換言之二人現階段仍屬破產人士。
法庭記者:彭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