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不贊同公民提名
2014-04-28 16:31

       大律師公會就政改方案提交意見書,不贊同公民提名或公民推薦,建議廢除公司或團體票,並指規定候選人「愛國愛港」這點,在法律上備受質疑。
      
      公會指《基本法》表明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明確排除全體選民組成提委會,提委會不應受法例強制提名某些人士。公會也不認同經公民推薦,再由提委會橡皮圖章式認可,因法律上提委會沒責任認可其他實體的提名。
      
      公會認為,提委會應依據一套能確保全體選民最高參與度,確保個別選民能公平參與的規則組成,並建議廢除公司或團體票。公會同時反對在選舉法例引入額外條件,要求參選人「愛國愛港」,認為在法律上會備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