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婦涉恐嚇社署職員判緩刑  
2014-04-28 13:00

       去年6月大鬧黃大仙社會福利署辦事處的五旬婦人,被判自簽守行為後,仍頻頻致電社署要求與職員對質,否則會「斬人」、「殺人」,早前被判刑事恐嚇罪成,今被判處3個月監禁,緩刑兩年,以及因違反早前的簽保守行為罰款2000元。
      
      律師今代表被告曾雪英(51歲)求情,指曾的精神問題已有好轉,並透露曾有去教堂做義工,案發時受情緒影響,並不會再向社署人員報復。
      
      法庭記者:崔宏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