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階段提取強積金不增管理費
2014-04-25 17:33

       政府提出《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年滿65歲人士及提早退休人士,可分階段領取供款,每年最多4次免費提取,每次不可少於5000元。修訂條例強調,不會因為分階段取款安排,而需要增加基金管理費。
      
      另罹患末期疾病的人士,可提早領取強積金,要有一位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證明書,證明申請人壽命只餘一年或以下。
      
      修例將於7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