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發傳真首宗檢控6月審前覆核
2014-04-24 15:40

       通訊事務管理局於本年2月首度引用《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向一間旅遊公司作出檢控,指該公司涉嫌違例向已在《拒收傳真訊息登記冊》上登記的傳真號碼,發送商業訊息。
      
      涉案明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代表今續否認控罪,案件本於今天定審期,惟公司代表欲盡快處理事件,官今將案件押後至6月5日作審前覆核。
      
      控方指案件本將傳召11名證人,當中包括電腦技術層面的人員,和記通訊職員以及一名專家。沒有代表的公司秘書余先生指曾去信律政司提出數項疑點,包括如何檢控等。
      
      法庭記者:崔宏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