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網絡供應商前經理涉貪污欺騙
2014-04-10 18:43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電訊網絡供應商前經理,控告他涉嫌索取一筆達10萬元的賄款,以協助一名電訊產品貿易公司股東從網絡供應商取得生意,並騙取該名股東合共9萬5千元的貸款。
張浩賢,42歲,華為技術投資有限公司前項目經理,於昨日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3月12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一名電訊產品貿易公司股東兼銷售經理索取賄賂,即一筆約8萬元至10萬元的貸款,作為協助有關股東兼銷售經理及其公司從華為取得生意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5月14日,意圖以欺騙手段不履行其法律責任,即虛假地表示兩張從他的帳戶開出的支票妥當而有效,可於支票到期日或以後分別兌現,以償還貸款共9萬5千元。事實上,該兩張支票未能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