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官指第三被告說謊
2014-04-10 16:10
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後,3名內地商人共被控3項管有虛假銀行存款及定期存款證明又文件罪名,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今日作出裁決。陳仲衡早上開始宣讀逾百頁的判辭,中午前完成約五分一,下午繼續。至下午4時許,尚有20多頁判詞未讀,法官決定繼續宣讀。
陳仲衡指,第三被告連春仁聲稱為了籌措資金以向北京教育局證明有資金繼續營運教育中心,所以應素未謀面的首被告來港見面,以借1100萬美元之說全屬謊言,因為所謂的資金證明文件上的戶口號碼根本不存在。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