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案官指銀行確定無簽發文件
2014-04-10 10:19
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後,警方商業罪調查科探員於去年5月21日將3名內地商人拘捕,在3人身處的酒店房間內檢出32份虛假銀行文件,涉款高達900億港元,3人共被控3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今在裁決時指,匯豐、渣打及中國銀行均確定涉案的銀行文件絕非由其銀行簽發出的。
3名被告包括戴麟懿、李善容及連春仁(49至56歲),全部否認共3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名,但戴承認逾期居留。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戴麟懿及連春仁去年5月在尖沙嘴海景嘉福酒店被捕時,警方當場搜出23份銀行文件,涉及近6億美元;而居於另1房間的李善容,行李內則有9份銀行文件,其中3份涉及106億美元,李當時聲稱文件是屬於戴麟懿。
法庭記者: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