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勒索罪成上訴獲減刑
2014-04-03 13:31
26歲青年呂振揚,去年5月19日稱與女朋友分手及與同事發生爭執,賣醉後到髮廊鋪「收陀地」,於區域法院承認勒索罪,被判囚2年6個月。呂就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被告並非三合會,且案發後到警局自首,與一般的勒索案件不同,認為刑期過重,將刑期減至23個月。
法庭記者:鄭創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