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盜客資料購網遊積分罰款及緩刑
2014-04-03 10:57
27歲銷售代表陸嘉誠,離職後仍保留舊公司客戶的電郵密碼,於同年6月多次登入盜用客戶的個人資料,用作網上購買遊戲積分,合共盜取客戶逾4400多元。被告早前承認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並還柙20日,今在觀塘法院就3項控罪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兩年,罰款9千元及全數賠償香港寬頻4413元。
被告今求情指知道自己責任,並呈上兩封求情信,稱願意承擔後果。
法庭記者:崔宏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