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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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吉林省大火案一審宣判

2014-12-27 (11:44)
       吉林省德惠市去年6月,造成121人死亡的大火案,一審宣判。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賈玉山,因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罰款100萬人民幣。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賈玉山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判處長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吉潤管理公司退休職工劉升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分別判處原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張玉申、綜合辦公室主任姚改政有期徒刑4年和3年。
      
      案件分別在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及二道區人民法院審理,同案另外18名被告,包括德惠市工程監督及建設當局的官員,及公安消防官員,有16人,判緩刑至有期徒刑7年;其餘兩名被告免予刑事處罰。
      
      案件發生在2013年6月3日,位於吉林省德惠市的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發生特大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經事故調查組確認,此次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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