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國務院決定粵閩津設自貿區

2014-12-12 (20:25)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廣東、天津及福建,再設立3個自由貿易區,以上海自貿區試點內容為主體,結合地方特點,加入新的試點內容,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調整實施相關法律規定。
      
      會議表示,上海自貿試驗區已經設立一年多,在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管理、貿易便利化、金融服務業開放、完善政府監管制度等,在體制機制上進行了積極探索及創新,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因此決定增設3個自由貿易園區,推動實施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
      
      另外會議提出,要深化上海自貿區改革開放,進一步壓縮負面清單,在服務業及先進製造業外,再推出擴大開放舉措,並將部分開放措施擴展至浦東新區。
      
      會議亦指,將進一步取消及下放108項主要涉及投資、經營、就業等的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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