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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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據報或放寬外商投資互聯網禁令

2015-01-22 (10:16)
       《華爾街日報》報道,根據內地本周下發的新草案,提議規範幫助內地互聯網巨頭赴海外上市的公司結構,意味政府限制外商投資內地互聯網和教育產業的禁令或放寬。報道指,能幫助內地互聯網巨頭赴海外上市的公司結構,稱為可變利益實體(VIE)。VIE涉及建立兩個實體,分別位於中國和海外。其中,中國實體持有在中國敏感行業開展業務所需的許可證和經營牌照。外資在中國無法持有涉及敏感產業的經營牌照。另一個實體是一家離岸控股公司,外國投資者可以購買該公司的股份。這家離岸控股公司並不直接擁有中國實體,中國實體通常由離岸控股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控制。因此能繞開政府規定的外資投資限制。報道指,阿里巴巴亦是採用VIE結構,因此能成功在去年於紐約證交所上市。(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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