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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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迴響】簡化輸入人才機制吸200萬年薪人才

2015-01-15 (17:04)
       政府計劃優化一般就業計劃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將減少海外及內地人才延續申請在港工作次數,由過往四次申請,減少至最多三次。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出,按成就計分機制,一些在國際間有貢獻,如獲得奧運金牌人士,可直接申請留港工作八年;而按頂尖人才機制,只要為年薪200萬元以上人士,在首次申請後工作兩年,再延續申請時可獲批留港六年,且後六年可自由轉換工作。
      
      至於已取消的投資移民計劃,政府將繼續處理已申請個案,若在昨日以前已完成投資,仍可於未來六個月內遞交申請。但政府將鼓勵海外資金來港投資創業,會邀請有意者遞交業務計劃,指明投資規模、資金來源、員工規模及為港引入之技術。
      
      另外,政府將設移居海外港人子女回港就業計劃,以方便外流港人的下一代回流。計劃將容許18歲至40歲之「移民港二代」回到香港就業,該等人士可在回港後才求職,不需事前覓得工作,而且可攜同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來港。(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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