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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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擬對50萬人幣存款實施保險制度

2014-12-01 (10:02)
       人民銀行與國務院,昨晚公布《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存戶的存款,實行最高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保險制度。其中,存款的保障範圍包括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發布文件指,存款人在同一間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超過50萬元,從該存款銀行清算財產中受償。而保障金額會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
      
      一旦個別小存款銀行發生了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破產的情況,文件提出先動用存款保險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機構對出現問題的存款銀行進行「接盤」,收購或者承擔其業務、資產、負債。這樣存款人的存款將轉移到其他銀行,繼續得到全面保障。確實無法由其他銀行收購、承接的,按照最高償付限額直接償付被保險存款。人行表示,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通過市場機制強化對存款銀行經營行為的監督,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但重申內地銀行業經營狀況良好,總體運行穩健。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有利於更好地保護存款人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和公眾對我國銀行體系的信心。(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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