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保險公司併購規定放寬
中國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收購合併管理辦法》,今年6月施行,其中就保險公司併購制定了促進政策,以進一步鼓勵境內外各類優質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投資保險業。
文件規定,在保險公司收購合併方面,適度放寬資金來源,允許投資人採取併購貸款等融資方式,規模上限為貨幣對價總額的50%;適度放寬股東資質,規定投資人可不適用對保險公司的三年投資年限要求;不再禁止同業收購,允許收購人在收購完成後控制兩個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dl)
文件規定,在保險公司收購合併方面,適度放寬資金來源,允許投資人採取併購貸款等融資方式,規模上限為貨幣對價總額的50%;適度放寬股東資質,規定投資人可不適用對保險公司的三年投資年限要求;不再禁止同業收購,允許收購人在收購完成後控制兩個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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