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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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監擴大對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抽查

2014-04-02 (14:11)
         中銀監加強對國內規模已超過12萬億人幣的理財產品監管。《21世紀經濟報道》指,中銀監近日下發《關於2014年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重點關注理財業務風險傳遞和剛性兌付等問題,提出強化非現場監管、管理架構上探索事業部制、鼓勵理財業務探索新的產品和模式等八大意見。
         根據要求,各地銀監局要在考慮地區特色和各銀行的風險狀況、特殊性和差異性後,至少選擇1家銀行進行理財業務的現場抽查。檢查內容至少包括:理財業務的管理架構和制度建設、理財產品的研發設計、資金運用、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通道類業務、資本計提、產品估值、信息披露、產品銷售活動、數據信息報送等。
         華南某小型城商行理財部門負責人透露,雖然每年都會有一兩次檢查,但這次範圍更廣。該行自查重點在資金運用與投向、流動性風險控制,主要是理財資金不得與自有資金混用,不得購買本行貸款,不得開展資金池業務;流動性風險方面,要求理財要限定流動性資產的最低配置比例、建立相應的止損機制等。
         深圳銀監局向招商銀行(03968)、平保(02318)旗下平安銀行下發通知,要求對理財業務進行事業部制改革,由總行設立事業部,統一設計產品、核算成本、控制風險,一季度末制定出改革方案,6月末初見成效。另外,光大銀行資管部也透露,正醞釀理財事業部制改革。
         《意見》並要求,個人客戶理財產品須作登記,未在理財系統等級的銀行理財產品一律不得銷售;研究建立銀行業理財師資格認證分級體系;銀行逐步在營業場所設立有明顯標識的理財產品專門櫃檯。(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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