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歡迎遊行上訴委員會裁決
民陣將於2月1日舉行大遊行,但不滿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部分條件,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上訴。聆訊29日召開,委員會駁回部分上訴,裁定不反對通知書要求民陣安排100名糾察的條款合理,但要求警方草擬新的不反對通知書,修改部分字眼。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陳永淵歡迎委員會的裁決,特別是維持糾察人數的安排,雖然警方要修飾不反對通知書內部分字眼,但委員會的裁決已顯示,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內施加的條款恰當。他強調警方尊重遊行示威權利,但請參加者也要遵守不反對通知書內的條件。
港島總區總部高級警司陳永淵歡迎委員會的裁決,特別是維持糾察人數的安排,雖然警方要修飾不反對通知書內部分字眼,但委員會的裁決已顯示,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內施加的條款恰當。他強調警方尊重遊行示威權利,但請參加者也要遵守不反對通知書內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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