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立會三讀通過提高非法佔用土地罰款 

2015-01-28 (15:33)
       立法會三讀通過《土地雜項條文修訂條例草案》,提高非法佔用土地的罰則,由罰款一萬元,調高至首次被定罪罰款50萬元,再犯最高罰款100萬元,但維持最高監禁6個月,另外引入額外每日罰款,首次定罪每日罰款5萬元,再犯每日罰款10萬元。
      
      會上多名議員都支持提高罰則,但有議員質疑,維持最高監禁6個月的阻嚇力不夠,政府應加強執法,並定期檢討條例的成效。
      
      發展局長陳茂波回應,目前的監禁年期和其他性質類近的罪行相若,認為合適。政府土地分布範圍大,以目前的人手資源,無辦法有全面的紀錄及巡查,亦不符成本效益,會以收到公眾投訴後再巡查的方法處理,亦會考慮運用更高科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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