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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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轟審查漏洞公屋多雙重戶籍

2015-01-27 (15:08)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房署和房協的協調機制存漏洞,變相縱容公屋租戶出現雙重戶籍,濫用資源。調查發現一個案,有雙重戶籍的租戶佔用單位長達6年;另有個案的戶主長子,即使擁有300萬元私人物業,但由於全家入息無超標,也獲批多一間公屋。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有公屋租戶獲其他資助房屋後無按規定提出刪除戶籍,令租戶享用雙重房屋資助,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他們調查發現最少有9宗個案,其中有個案的公屋租戶在相隔13年後才遷出單位。
      
      公署亦發現,有雙重戶籍的租戶,佔用單位長達6至8年;另有個案戶主長子申請多一間公屋,即使長子擁有市值300萬元私人物業,由於全家入息沒超標,房署仍然批出;而目前的「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及「批出新租約」政策審批不嚴謹,導致有一個家庭同時佔用3個公屋單位,違背當局資助的原意。
      
      公署指,於審研多宗個案中均發現,房屋署及房協的職員在處理雙重戶籍的個案時過於寬鬆,令人感到兩機構拖延審查,結果是浪費公共資源,對有迫切住屋需要等候入住公屋的輪候人士不公。
      
      房署回應指,申訴專員公署所審查的個案,均涉及複雜家庭背景,例如家庭暴力、住戶出現情緒問題及自殺傾向等,署方根據社署等建議,以審慎及情理兼備的態度處理,以免引發不愉快事件,但同意處理個案時仍有改善空間。署方亦會研究加強處理雙重戶籍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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