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香港崇正總會獲准剔除傳票

2015-01-20 (17:28)
       有90多年歷史的客家人組織香港崇正總會疑發生內訌,20多名會員前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其他會員,要求法庭聲明該會為慈善團體,並下令重選理監事以及成立信託,以便妥善管理。被控的會員則於去年8月指崇正總會從來不是慈善團體,申請剔除傳票。高院法官今頒下判詞,指他不認為崇正總會的財產是原告所說得那麼「岌岌可危」,認為原告所指的欠租問題應由法律行動處理,而非透過成立信託解決,認為原告理據並不充,下令撤銷原告申請,並批准剔除傳票。
      
      20多名原訴人均為香港崇正總會會員,包括理事長黎錦文、譚錦銘、李德榮、嶺南大學前副校長饒美蛟及江紹倫、劉智輝、曾廣併、資深傳媒人老冠祥、黃培鎏、葉麗華、已故富商胡文虎的女兒胡仙、黎國威、羅祥喜、曾慧平、張靜美、張靈傑、鍾素芳、陳夢標、何旋章及曾志雄。
      
      答辯人包括黃靖、劉南琴、張飛芬、張新霖、羅家文、鄔明祿、鄔廷、李斌、張麒龍、黃楚南、劉永生、香港崇正總會,以及負責監管慈善團體的律政司司長。
      
      崇正總會前副理事長劉南琴前年曾向本報透露,總會約有2千萬元流動資金及12個估值合共2億元的物業。
      
      法庭記者:廖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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