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昌邨縱火案兩少年各1.2萬保釋
深水埗富昌邨富悅樓梯間縱火案,涉嫌在商場買材料自製易燃彈放火燒毀房署防煙門的兩名縱火少年,同被控一項縱火罪,其中一名被加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惟店鋪東主未能認出兩被告。兩人今早先後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官准許兩人各以1萬2千元保釋,期間二人需遵守宵禁令。案件將押至3月3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
辯方律師代被告葉偉雄(17歲) 申請保釋時,指正就讀中六的葉需在3月份應付公開試,希望法庭批准保釋 。
代表另一名被告李逸文(18歲)的辯方律師則指本案有別於他案,並不是任何有組織的罪行。他亦指李將在4月到日本留學,希望法庭接納其申請保釋,令他可以繼續現就讀的日語課程。
法庭記者:劉瑋汶
辯方律師代被告葉偉雄(17歲) 申請保釋時,指正就讀中六的葉需在3月份應付公開試,希望法庭批准保釋 。
代表另一名被告李逸文(18歲)的辯方律師則指本案有別於他案,並不是任何有組織的罪行。他亦指李將在4月到日本留學,希望法庭接納其申請保釋,令他可以繼續現就讀的日語課程。
法庭記者:劉瑋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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